建设银行镇江分行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2月18日电 江苏证监局网站近日披露关于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简称“建设银行镇江分行”)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来源:江苏证监局网站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建设银行镇江分行个别员工于2008年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并使用该基金账户进行基金交易。该行对上述情形未尽到检查和监督职责,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号)第五十二条,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建设银行镇江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该行应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江苏证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中新经纬APP)